小米本周四将进入上市聆讯关键进程,如果顺利的话,将计划7月上旬于港股挂牌上市。
在上市前夕,上周四,小米在深圳召开了最后一场发布会。130分钟时间内发布了包括小米8在内的7款产品。明面上与其说是发布会不如说是雷布斯为IPO造势的“路演”。
然而4月13日一天内,商评委连续公布了3起关于小米请求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。要知道在IPO前尽可能解决掉可能面临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,对于小米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。关于这3起商标纠纷,结局是:小米两胜一败。
重庆千华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2011年8月25日申注“小米家居”,2013年5月10日申注“小米之家”商标;佛山市顺德区红邦家具有限公司在2011年11月11日申注“小米生活 MI'S LIFE”,上述3件商标使用范围均为第20类家具类别。
那为何重庆千华科技完败,佛山红邦家具却赢了小米了呢?
首先,重庆千华科技、佛山红邦家具在规定期限内均未予答辩。这说明,这俩公司都是在同一个起跑线上。
其次,商评委均不认可上述第20类3件商标与小米公司核定使用在第9类手提电话“小米”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。商评委认为第9类与第20类“小米”商标在市场上共存,一般应不易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、误认。所以也不构成对其“小米”商标的恶意摹仿。
再者,小米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,其“小米”商号在争议商标第20类所属行业进行了商业使用,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,也就不存在侵犯了小米公司在先商号权的问题。
商评委经审理后发现,重庆千华科技有限公司除了在第20类申注“小米家居”“ 小米之家”商标,它在第3、4、8、9等19类商品第35、37、42、43类服务上申请注册了53件“小米”、“小米生活”、“小米笙活”等与申请人“小米”系列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。
商评委认为重庆千华科技有限公司已明显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,具有明显的复制、抄袭及摹仿他人商标的恶意,已构成《商标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。所以,商评委做出了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决定。
关于小米商标的案例,还是告诉我们,企业越是有名,你的商标带来的商业价值就越高,商标?;な潜夭豢缮俚?。不管你的企业多有名,想要法律上认定,还是要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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