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“金大?!庇搿敖鹆!闭舛钥此萍湎嗨频钠放浦涞纳瘫暾秸辛诵陆?,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大福公司)等起诉深圳市时利和珠宝首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时利和公司)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,得到法院支持。
原告金大福公司拥有深圳市金大福金行连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大福金行)所持有的被侵权的“金大?!蔽淖稚瘫暧胱楹仙瘫甑氖褂萌ǎ郊瘫攴直鹩?/span>2002年及2012年申请注册,国际分类为14类珠宝钟表。
时利和公司公司拥有香港金六福珠宝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香港金六福公司)持有的部分图形及字母商标的使用权,并无“金六?!蔽淖稚瘫甑氖褂萌ā?/span>
2019年,金大福公司将时利和公司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及五家经销商起诉至郑州省中级人民法院,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各项损失500万元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时利和公司经销商在店铺装潢等位置使用的“金六?!北晔叮钩啥越鸫蟾9镜仍嫠钟械纳瘫曜ㄓ萌ǖ那址?,裁定时利和公司赔偿金大福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5万元。
此裁决一出,双方均不服裁定,遂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今年1月,二审裁判结果出炉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实际上,一些侵权案件中,侵权方会选择在域外注册公司并在国内授权的方式,给自己增加“含金量”,实则是在有意误导国内经销商,使其产生误认而加盟。因此,企业在经营品牌过程中,切记应打造属于自己的商标,采取合法经营的方式,不断提高自身的口碑,才能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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